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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一次性补助标准: 死亡一次性抚恤的规定

死亡一次性补助标准:死亡一次性抚恤的规定

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如果职工是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供养亲属抚恤金其具体赔偿标准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等。

退休工人死亡丧葬费和一次性补偿费是多少

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按下列标准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根据湘劳社政字:

一:丧葬补助费: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由死者所在单位法给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四个月的丧葬补助费,在火葬区不实行火葬的,不得享受丧葬补助费。

二:供直系亲属救济费: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

根据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一次性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24-32个月。

其中: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4个月;二人者。

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8个月;三人及三人以上者,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2个月

扩展资料:

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

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国家有关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其数额一般是该企业全部职工3个月的平均工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时,所办理丧事的有关费用支出,不论职工级别,按规定的数额一次发给,由家属掌握包干使用。 

赔偿实际损失的理论

赔偿实际财产损失的理论认为,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的死亡,其丧葬支出的费用,是侵权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因此应当予以全部赔偿。这是通行的理论。

提前支付丧葬费利息理论

提前支付丧葬费利息的理论认为,人早晚皆难免于死,其殡葬费用,习惯上是由其遗族支付。

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的死亡,死者的殡葬费用不能认为系侵权行为所生损害。

而是早晚要支出的费用,充其量仅相当于比本来死期提早支出之费用之利息之损害而已

因此这种赔偿金应当赔偿提前支付丧葬费的利息为合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丧葬费

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相关文件

1、自2011年8月1日起,我市机关(含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下同)工作人员及离退休、退职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因公牺牲人员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倍加本人生前 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基本退职生活费。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扩展资料: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企业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者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并将企业违法行为的信息依法计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第三十一条 企业和被保险人或者其他人员采用多领、冒领等手段骗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处骗取金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基金划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基本养老金不能按时足额发放或者造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流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退休养老金

北京铁路单位职工(户口在北京,为单位集体户口)未退休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多少?其遗属生活补

你最好咨询单位人事部··

要看去世的是在工作岗位去世还是下班后去世··如下班后去世那一般只能按照北京规定给各丧葬费·好像是5千元··单位工会人事部如愿意再额外给点就给···不给也合法(那就看人家单位自身情况了)

如是死在工作岗位了··那除了丧葬费外可申请补贴一部分钱··但估计也不会太多··

至于属生活补助每月多少钱··这就不好说了··反正我父亲10年前国企去世(在家去世)单位就给了丧葬费其他费用都没有··如是死在岗位上估计是一次性补偿··想每月都给钱估计希望不大··但家属可尝试咨询单位人事部···有就有·没有那就没办法了··

总之一切家属咨询单位人事部和工会去··各单位情况都不一样··无法给你准确答案

(备注·如在北京上了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去世后家属可申请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钱和提取住房公积金里的钱··具体咨询单位人事部社保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