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一分都没扣的话,可以参加学法减分吗? 清分日期几点恢复12分
学法减分吗?
学法减分。
针对持有驾驶证的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记分,参加网上交通安全学习并考试合格后,就能予以减免记分。
申请“学法减分”网上学习,连续学习满5分钟的,计入累计学习时间,3日内累计学习满30分钟为一次,学习时间达标后7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请参加网上考试,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24小时内补考,补考以2次为限。
考试由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0题,每题答题时间最长60秒,答错或者超时未答累计3题的,考试不合格并退出考试。现场学习每次不得少于1小时,学习后参加考试。
扩展资料:
减免规则:
机动车驾驶人按规定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符合减免记分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累计最高减免6分,但不得用于减免尚未发生的交通违法记分分值。
其中,网上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现场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2分;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一次减免1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法减分
驾驶证分数不够扣怎么办?有学习减分吗
按规定,驾驶证扣分达到12分,如果被交警查就会被扣留,如果不是交警的话,就会一直累计,超过12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驾照剩12分就不能参加学法免分了吗
1、如果实习期超过12分(包括12分),会被注销驾照,直接到车管所报名,重新学习考试。 2、如果非实习期扣12分,扣留驾驶证,到车管所学习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发还驾驶证,重新获得12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关于扣分达到12分的规定如下: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违章未扣分可以先学习吗?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如果你的违章没有达到12分,就不用参加学习,在交了罚款之后就消分了。如果达到12分了,就得参加学习和考试,且要到车管所指定的地点去学习和考试才行。如果违章了没记分也得交了罚款才能消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