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和杨先生在北京成立了建达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是100万元人民币。李先?
经济法..

首先:出资方面: 1,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本案中首次才1.5万只有15% 2,不能用劳务作为出资 3.李某的6万元只能在2年内缴清,而不能在3年内缴清 4,出资中货币不低于30%,也就是说要3万,本案中,只有2.5万 其次是组织方面: 执行董事不能兼事,没有自己监督自己的说法;
求一公司法案例答案!!
新公司法案 1.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06年2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决议事项如下: (1)甲公司董事会的7名董事中有6名出席.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元人民币到底是多少钱呀
小数点后面的都是陪衬.该公司注册资金为 :1千万
注册资本是100万人民币的公司是小公司吗
算的.你可以查看书籍,,,那里有
注册资本由原来一百万增加到一百一十万元怎么做账
去工商局复印变更章程,看看他是不是按认缴制改的,那样就不用做分录啥时资金到位了再做;如果不是认缴制而是实缴制的,就按收到现金做,借现金贷实收资本,再借其他应收款贷现金
有没有专业人士告诉我一下,公司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是指注册人.
目前是认缴制,就是公司注册资本在今后一段时间里缴纳额为100万元.并不要求验资100万元到账!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甲乙两企业各出资人民币25.
(1)王某以其个人所有的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人民币50万元超出了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2)三方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违反了公司法规定.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只能承担有限责任.(3)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同时,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应为股东会而非董事会. (4)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甲乙二人分别出资人民币100万元,组建一家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的有.
选D? 甲乙两人各出资100万建立注册资本为200万的有限责任公司,二人即为公司股东,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承担责任按其认缴金额为准,因甲在之后的投资并未做增资处理,公司的注册资本没变,其股东的出资比例也没变,所以也不影响甲乙两人的表决权和分红,仍然为1:1,故排除B、C.甲在公司成立后投入200万作为流动资金,不属于入股投资的范围,可将其按债权处理. 个人看法,仅作交流,望大侠们多指教.
公司注册资本!!!!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才能正常运营.股东没有出资,公司就不可能设立.股东出资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即: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 两名股东及以上有限责任公司,最低限额为3万元人民币.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如拍卖业至少需100万元注册资本).
营业执照上注册资本是人民币117.6471万元,占股9%它对应的投资.
117.6471 除以100=1.176471乘以9=10.5882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