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何在学校维护自己的权益
刚入学的小学生与同学之间相处时怎样让孩子学会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觉得这维护自已权益这事,和小孩的性格有一定的关系。有些太善的小孩,别人欺负了,觉得自已吃点亏也没事;有些好强的小孩,自已没沾上光,反便觉的自已权益大大受损,装做无辜。所以,还得看孩子的性格来教育。个人认为,让孩子维护自已的利益,得让他学会多交流,从与家长交流开始,父母此时也要以朋友的身份和小孩交流,不要摆在高高在上的感觉,孩子如果感觉到这种地位的不公时,就不会再与你主动交流了。在交流的过程中,他会把发生在自已身上的事告诉你,无论是自身的错还是他人的错,父母都要正确的引导孩子,就像做数学题一样,彻底弄会了这一道,那么,同类型的题都会做,同理,同类型的事他也就会处理了。孩子学会了与家长交流,那么,自然就是学会了与他人交流,与同学交流也就并不是什么难事了。如要是打开心门这道槛……
学生在学校读书怎样保护自己,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在暴力来临之际,首先告诉自己不要害怕。要相信邪不压正,终归大多数的同学与老师,以及社会上一切正义的力量都是自己的坚强后盾,会坚定地站在自己的一方,千万不要轻易向恶势力低头。而一旦内心笃定,就会散发出一种强大的威慑力,让坏人不敢冒然攻击。
第二、大声地提醒对方,他们的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行为,会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会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在能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大声呼喊求救。
第三、如果受到伤害,一定要及时向老师、警察申诉报案。不要让不法分子留下“这个小孩好欺负”的印象,如果一味纵容他们,最终只会导致自己频频受害,陷入可怕的梦魇之中。
告诫大家:千万不能因为一时害怕而选择怯懦,不报警只能助长‘下暴’者的嚣张气焰,他们不仅还会不停地来纠缠你,而且还会继续危害其他同学。
扩展资料:
比如,教师可通过课外活动、讲座和参观等多种方式向学 生传授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使学生懂得如何进行自我安全防 范。还应注意做到:
熟知学生的家庭情况,如家长姓名、住址、单位、电话等, 以便有事联络;当非家长来校接学生时,一定要与家长取得联系,问明 情况后再行决定,是否让其接走;如果接到电话要提早接走学生,要证实其身份,可询问 对方学生的基本情况,如所在年级、班次、老师姓名,甚至可问几 个同班同学的姓名等,以便证实;
怎么维护学生的自身权益
学校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通常会采取一些管理手段。有些学校会搜查学生的物品或者暂时扣押学生的手机、游戏机等,有些学校甚至出现教师罚学生款的情况。在一些教师看来,这是很正常的管理手段,事实上这种行为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
一、学校无权没收或暂扣学生的物品
没收和暂扣财物属于行政处罚范畴,而作为教育机构的学校显然没有这样的权利。实施行政处罚措施必须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根据我国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有以下三类主体:
1.依法律规定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3.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该法第十九条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二、学校侵犯学生财产权的法律救济
人身权与财产权是公民具有的两大基本权利。毫无疑问,学生对自己的手机等个人物品享有法定财产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随意剥夺。对于学校没收或者暂扣、毁坏学生财物、罚款等行为,学生可以依据我国《教育法》寻求法律救济。该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
1.申诉
申诉是指公民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机关申诉理由,请求予以审查和处理的制度。具体而言,学生对于学校或教师侵犯其财产权的行为,可以向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即教育局提出。
2.诉讼
诉讼是另外一个救济途径。学生可以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学校归还财物,如果由于没收或者扣押使学生的财物发生丢失、毁损等情形,可要求学校给予赔偿。
申诉和诉讼两种法律救济途径并不冲突,也就是说如果学生的财产权受到来自学校或者教师的侵犯,学生可以选择两者之一或者两者同时进行的方式寻求法律救济。
三、如何解决学校管理权与学生财产权之间的矛盾
一方面,校方没收或者暂扣学生财物的行为初衷是由于管理的需要,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的确会对教学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正如一些教师所说:“上课时一个电话打过来,整堂课都会受影响;老师在讲台上上课,发现学生在下面发短信,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讲课的情绪也会被破坏掉。”而另一方面,手机作为学生的个人财产,当然也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并且手机作为现代普及的通讯工具,也正逐渐成为家长和孩子之间保持联络的重要工具。因此,学校在教学管理中应尽量避免采用粗暴的管理方式,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解决学校管理权与学生财产权之间的矛盾。比如在禁止学生使用手机这件事情上,校方完全可以采取将手机送还家长等方式,而不是简单地没收或者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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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如何教育孩子自卫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随着独生子女的增加,孩子成了家庭中人人关注的中心,家长无微不至地关心、包办,使孩子成了温室里的花朵,缺乏勇敢精神以及良好的意志品质,特别是在自我保护、生存自救等方面显得尤其薄弱,受到意外伤害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保证孩子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使孩子顺利成长,我们应该重视从小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增强孩子安全意识,提高孩子保护自己的能力。那么在家庭中如何进行安全教育呢,下面谈几点自己的看法和做法:
一、树立安全教育的责任意识
在家庭中实施有效的安全教育,不仅是保健孩子身心,使其享有快乐人生的需要,也是所有家庭幸福美满的需要。因此,家长们要强化安全教育的责任意识,要善于抓住有利时机,把握好“生活的每一瞬间”,及时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二、帮助孩子树立安全意识
树立安全意识,是培养孩子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前提。我在日常生活和家庭教育活动中,都有意识地通过讲故事、读儿歌、看图画、看电视等形式,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帮助孩子树立起自我保护意识。比如,我告诉女儿各种物体的用处时应同时告诉她这些物体可能带来的危险;通过做一些小实验让她认识水、电火等危险物体,强化孩子的安全意识。但是在教育过程中,一定要避免采用恐吓的语言和手段,以免使孩子产生恐惧感,形成胆小怕事、畏缩不前的性格。此外,我还经常提一些安全问题,帮助孩子树立安全意识,如“爸爸妈妈都不在时,有人来找怎么办?被坏人拐骗后怎么办?如果你走失了怎么办?这样可是使幼儿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提高安全防护意识。
三、教会孩子自我保护的方法
我们对孩子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让孩子学会识别危险的同时,还必须教给他们预防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