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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条耕种土地20年以上,土地在河中间,不属村的土地,开荒可以吗,村委会干部可以阻止吗?

属于国家

21条耕种土地20年以上,土地在河中间,不属村的土地,开荒可以吗,村委会干部可以阻止吗?

你这种情况66亩承包地按照国家规定是要得到补偿的 其他开荒24亩地不在合同范围内 但属于开荒利用的 其24亩上的经济作物应当得到赔偿 仅仅赔偿你的损失 即你所种杨树的损失

这情况同样要确权,记住土地确权是有利农民的权利的,应主动要求确权.

21条耕种土地20年以上

21条耕种土地20年以上,土地在河中间,不属村的土地,开荒可以吗,村委会干部可以阻止吗?

国家土地法没有相关规定.不过地方法规为了调解处理当地的一些土地纠纷可能会有一些相关规定.例如:《江西省调处土地权属争议暂行规定》第三十六条 农村集体占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用核心法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一条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20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20年但在20年期满之前使用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使用权.

中国的土地是公有制,在所有权这个问题上不存在私人所有权.但是对于开荒并连续耕种二十年以上的,可以拥有承包经营权,好像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国家土地法没有相关规定.不过地方法规为了调解处理当地的一些土地纠纷可能会有一些相关规定.第三十六条 农村集体占用另一农村集体的土地,连续占用已满二十年的,土地所有权确定给现使用者;连续占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原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异议要求归还,并经查证属实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的所有权.

开荒到别村合法吗

21条耕种土地20年以上,土地在河中间,不属村的土地,开荒可以吗,村委会干部可以阻止吗?

荒地属于国有或集体所有,未经允许个人不得随意去开垦,国家或集体有权收回(已经开垦的)土地.

可以的,一般规定,农民自行开荒地,可无偿使用3年,3年后村委有权收回.土地是国家的. 这事只能和当地有关部门协商.按照以往的规定,开荒地三年不要税费,三年后就应该由村委会承包下去,你就应该交承包费了.现在他要收回,他应该补偿你:1,开荒误工费;2,土壤改良费;3,地上建筑物费,青苗费,4,其他一切你为此付出的费用....

找集体签承包合同,承包以后就可以了.如果没办承包手续,村里可以随时要求你退还.

耕种20年土地的权属

21条耕种土地20年以上,土地在河中间,不属村的土地,开荒可以吗,村委会干部可以阻止吗?

国家土地法没有相关规定.不过地方法规为了调解处理当地的一些土地纠纷可能会有一些相关规定.例如:《江西省调处土地权属争议暂行规定》第三十六条 农村集体占用...

一块土地无论耕种几年后,如果是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权属于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如果是未经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土地的所有者.即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国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下面是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用核心法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一条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20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20年但在20年期满之前使用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使用权.

个人连续使用土地20年

中国的土地是公有制,在所有权这个问题上不存在私人所有权.但是对于开荒并连续耕种二十年以上的,可以拥有承包经营权,好像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国家土地法没有相关规定.不过地方法规为了调解处理当地的一些土地纠纷可能会有一些相关规定.第三十六条 农村集体占用另一农村集体的土地,连续占用已满二十年的,土地所有权确定给现使用者;连续占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原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异议要求归还,并经查证属实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的所有权.

连续耕种20年的土地,目前存争议,可以要求发包单位,依据土地承包证所记载的标记,进行认定划分.也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投诉,要求调解解决.还可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在国内,没有私有土地……

土地耕种20年后的归属

不论你耕种多少年土地永远都是国家和集体的,征收只能给你树木的赔偿.

连续耕种20年的土地,目前存争议,可以要求发包单位,依据土地承包证所记载的标记,进行认定划分.也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投诉,要求调解解决.还可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中国的土地是公有制,在所有权这个问题上不存在私人所有权.但是对于开荒并连续耕种二十年以上的,可以拥有承包经营权,好像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国家土地法没有相关规定.不过地方法规为了调解处理当地的一些土地纠纷可能会有一些相关规定.第三十六条 农村集体占用另一农村集体的土地,连续占用已满二十年的,土地所有权确定给现使用者;连续占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原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异议要求归还,并经查证属实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