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婆婆三个儿子,为什么和我们写养老协议才肯把老公的房子过户给我们 ,我们又没和她要房子?
更新时间:2021-11-10 12:29:04 • 作者:DON •阅读 1792
- 婚后公婆的房子过户给了老公,算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
- 婆婆把房子过户给我老公,如果他们之间签定赠与合同只把房赠给我老公的话,我有知情权吗?
- 婆婆爷爷把房子赠与给孙子
- 婆婆将房产过户给媳妇,需要丈夫(婆婆的儿子)签字吗?
婚后公婆的房子过户给了老公,算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
只过户给了一方,属于明确赠与一方的情况,属于一方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婆婆把房子过户给我老公,如果他们之间签定赠与合同只把房赠给我老公的话,我有知情权吗?
婚姻期间双方所得财产(包括继承、赠与)除特殊情形外,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既然规定有平等的处理权,当然也就有知情权
2001年的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或妻个人所有。
赠与合同中如果指定只把房子赠给你老公一人,那么你是没有份的
你最好看一下赠与合同,如果写了赠给你老公,但没写明“只赠与”,那就应该算共同财产
婆婆爷爷把房子赠与给孙子
展开全部
不需要 赠与合同直接到房管局登记过户 产生物权变动 其孙子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而楼主说的遗嘱公证是属于遗嘱继承的 继承发生的时间是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发生
所以根本不涉及遗嘱的问题 所以直接去登记过户就好了
望采纳
婆婆将房产过户给媳妇,需要丈夫(婆婆的儿子)签字吗?
如果是以正常买卖的形式,房产证又只写你一个人的名字,就不需要丈夫签字,但是要免税的话是需要带着你丈夫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