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商标注册了 如果我能证明我在他之前用过这个名字 可以套在先使用权么 我继续用这个名字不侵权吧?
商标被人注册了,可以依照“在先权”继续使用吗?

如果确实在线使用过的,且有足够的证据,可以继续使用!但必须有在先使用过的证据、证物或证言,否则就会被视为侵权...
如果我注册商标之后,发现被人在我注册商标之前就已经开始使用这
如果你注册商标类目成功了,但是他人没有注册,使用的商标类目也是你注册的商标类目,这时你用权利让他人立即停止使用,或向法院诉讼商标侵权
我用一个商标在这个申请者之前就使用了,新注册成功的那个人的可以
不可以,因为你的商标使用在先,而对方申请在后.根据商标法第59条第3款的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基于以上,如果你仍在原有范围内(不扩大生产规模)使用之前的商标,对方并不能说你侵权,但是可能会要求你加上一些区别标识.如果你不放心,而且对方新注册的商标还在异议期并没有获得商标专用权的话,你可以在先使用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这样对方的商标就注册不下来,也就免除后面的纠纷了.
商标注册期间是否应该有商标产品的使用证据,就有了在先使用证据?
我国商标权采用的是申请在先原则,只要申请注册时在相同类别上没有在先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就不用提供使用证据.如有同日申请的近似商标,商标局会发通知,要求提供在先使用的证据.不过,如果有使用,最好能保留使用证据,发票、合同只要能体现商标就可以,时间当然是越早越好.另外,如果有商标设计的时间证据也可以.
我正在使用的商标后面被别人注册了,我还能用那商标还可以用吗?
原则上是不可以了,除非商标所有人授权给你.如果你确定该商标在别人注册以前你一直在使用且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并能提供充足的证据,且那个抢注的人一直没有使用的话,可以在该商标的公告期向国家商标局举报别人恶意抢注,申请撤销它.
商标先使用权人能否使用被在后申请人注册了的商标
楼主你好! 不可以. 我国在商标注册这方面是使用“注册在先”原则的,也就是说,一个商标,谁先申请就是谁的. 也有例外的情况,就是除非在先使用的那个商标名气非常大,对方存在抢注的嫌疑,商标局才有可能考虑不通过先申请的商标. 就你说的情况,乙已取得商标A的专用权,如果甲不经乙的同意就使用乙的商标,已经构成商标侵权了,乙随时可以要求甲停止侵权,并要求赔偿, (知识产权主要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 希望我的答案可以解决你的问题,对你有帮助,祝你天天快乐!
商标被别人注册后,可依照“在先权”继续使用吗?
商标注册后再全国范围内受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使用.所以即使是先使用者也是不能再使用该商标的,只有与商标持有人协商获得商标使用权
别人申请商标注册在我之后,他在先使用的概念是什么
他的在先使用,如果按照商标法第31条来理解,属于在你的商标申请之日前3年就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使用.这样使用需要提供销售数据如合同复印件、销售范围如专卖店数量以及广告投入如广告合同来证明.同时,商品/服务属于相同/类似.否则基于31条的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来提出的异议/争议很难获得支持.
如果我注册商标名字成功之后,发现别人在我注册商标之前就已经开始
在先使用的商标是否有一定的知名度,是否认定了驰名商标?中国的商标遵循的是在先注册原则.http://xueshu.baidu/s?wd=paperuri%3A%28c137e4c82161eafd405f87f841c1b5d9%29&filter=sc_long_sign&tn=SE_xueshusource_2kduw22v&sc_vurl=http%3A%2F%2Fwww.doc88%2Fp-9059710466649.html&ie=utf-8&sc_us=9604485791280832053
商标在先使用权需要申请吗
“在先使用”是客观存在并且需要证据证明的,没有“申请”商标在先使用权之说商标在使用权的构成条件是:(1)在他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使用人就已有使用的事实;(2)使用人的使用须基于善意;(3)使用人使用的商标图样与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图样相同或近似,且使用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证明“在先使用”是自己未注册的商标被他人抢注时,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