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去医院引产,发生医疗事故家属签字时,关糸写的是夫妻会承担什么责任?
以离婚了,现在女方要引产又要男方签字,如女方在引产出意外要.
如果是你们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子女.让男方签字也是理所应当,义无反顾的.孩子不是你的啊.
手术签字时,家属是指哪些人?出事后,签字人应该负什么责任?如.
签字代表认可,主要是对医生的一种保护,做完手术好了还好说,结果不好的患者家属翻脸的情况还少吗?让人代签当然是要充分证据、还有医生认可才行.
出现医疗事故后,是不是家属签字了医生就没有责任了
有,只是一种风险告知而已
如果因家属拒绝签字造成的医疗事故 是归咎于医院还是家属呢?
家属负主要责任,但医院也有责任
未满十八岁去打胎,陪同的亲属签字,如果出了什么问题亲属要负.
主要是负责赔偿.
去医院做人流签字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有两种,第一是你本人,需要本人签字,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等免责协议 第二,如果没有结婚,男方是没有权利签字的,有过错存在的,需要负法律责任.如果结婚了,男方作为女方的近亲属是可以签字的,签了字就要负责任的.《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在医疗事故中是否家属签字了,医生就没有责任了
首先医疗事故责任是过错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有下列情况的实行.
医生代患者家属签字出现医疗事故是否应担责
需要承担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女朋友怀孕四个月,孩子不是我的,我陪她到医院打胎,签字的是我.
打胎的决定权在女方,法律不干涉,但因此男方提出离婚的,可以直接判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不是夫妻关系男方手术女方帮忙签字如果男方手术出现医疗事.
女方有责任,属于无权签字.医院也有连带责任.危及生命的,直系亲人不在,手术又必须马上做,签名人和医院都不需负责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