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13年,一直按协议给过渡费,现在已经是2倍过渡费了,迟迟不给房子,怎么办?
拆迁过渡费按合同已经过了很长时间了,还不发放怎么办?
您好,拆迁过渡费按合同已经过了很长时间了,还不发放,到相关单位并就合同约定好的内容主张对方履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望采纳,谢谢

房屋拆迁,过渡费迟迟拿不到.
首先需要明确一下,如果在拆迁时选择房屋安置才会涉及过渡费,如果只是选择了货币补偿,那不管是找记者还是找哪个部门都是没有过渡费的.其次,如果涉及过渡费,那在补偿协议中会约定过渡费的发放时间以及发放金额.如果对方不按照协议履行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执行这个过渡费.但是如果只是别人口头答应的,没有书面约定就不太好办了.
拆迁法规定过渡费是否两年后加倍支付
国家有规定超二年加倍政策?
拆迁过渡费迟迟不给
一 2016年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最新标准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 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拆迁过渡房146.16平方天,过渡费已经超期六个月,每月每平方米五元按10%递增该怎么计算
一、住宅房屋:从逾期之日起,逾期不足6个月(含第6个月)的,按月增加0.5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增加的标准在原签订协议中的标准上增加.二、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其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拆迁协议确定的标准或评估机构确定的标准照发.三、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每年加发一次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也可按月发放.
被征收人房屋拆迁叁年,至今房屋没有动工开建迹象.当时协议也没有注明还房期限,是否要无期限等待还建?
在等待建房期间是要付过渡费的,通常情况下过渡期为十八个月,超过十八个月在一年以内的按过渡费二倍处罚,再超过的期限按四倍处罚.你们协议中没有注明过渡期限这协议很不完整,也不严谨,不符合国务院590号令精神.你们可以按合同纠纷诉讼至人民法院,补充还房期限条款,明确超期过渡经济损失如何补偿等事宜.
我的房子被拆迁后到入住前这阶段的过渡费,现已超过四年了,过渡费该怎么算?
你的房屋应该是四年前被拆除的,虽然现在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但应该适用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因此,你应该看看你们签署的协议上约定的过渡期限,在过渡期限内,拆迁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过渡费.超过过渡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双倍支付过渡费.先和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拆迁款但是拆迁协议确迟迟不给,这样合法吗
不合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所以在签订协议后,在约定支付补偿款的期限内,如果拆迁人没有如约履行的话,被拆迁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拆迁后,赔偿款迟迟不给,请问怎么办
如果对补偿协议中补偿的数额没有异议,只是一直拿不到协议中写明的补偿款的话.可以就协议的履行到法院起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所以如果拆迁部门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补偿款,那被拆迁人可以拿着协议到法院去起诉要求履行.
政府欠了几年的拆迁过渡费不给了,我该怎么
最直接的方式:起诉 你可以选择和他们协商,但是估计他们也不会给什么好结果 你也可以向上级政府反映,或者提起行政复议 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告他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