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结束后如何处理 执行法官最怕投诉什么
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第二百五十八条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继续申请强制执行.最高院执行办公室《关于已执行完毕的案件被执行人又恢复到执行前的状况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明确:“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在人民法院执行完毕后对已执行的标的又恢复到执行前状况的,应当认定为对已执行标的的妨害行为,依照《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3的规定对其作出拘留、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对申请执行人要求排除妨害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按照原生效法律文书执行.至于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实施同样妨害行为的次数,只能作为认定妨害行为情节轻重的依据,并不涉及诉讼时效问题,不能据以要求申请执行人另行起诉;如果妨害行为给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造成新的损失,受害人可以另行起诉.”
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应该怎么处理法院受理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
执行案件终结后已查封的财产如何处理你在诉讼中申请了保全,法院判决后你胜诉.判决生效后,诉讼庭应对你所提出的担保物进行解出查封,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管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还是(终结执行程序).都应该对被执行被查封的财产继续查封.
执行终结的案件能不能再恢复执行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五百二十条有规定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第五百二十条 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说明终结执行后仍然可以申请执行.
法院执行终结处理是什么意思执行终结就是执行案件的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如已经按照法律文书载明的义务执行完毕等情况,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参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第二百五十八条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如何处理2、如果你在时效内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没有进行执行,则时效仍在,你现在仍然可以要求法院执行.依据法规:《民事诉讼法 试行》第一百六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个人的为一年;双方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为六个月.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第二百一十二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判决执行完毕后,遗漏的犯罪事实如何处理刑法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这里的“其他罪”,应当是指不同罪名的罪,而不包括同种罪名的罪.
执行终结后是否可以恢复执行?恢复执行涉及到时限问题?法院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书,主要是针对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6个月)采取各种执行措施,都不无法将本案执行完毕,而暂时做的一个结案处理.一般来说,是因.
收到强制执行通知书,法院终结执行方式结案后怎么处理,被执行人的钱法院在收到被执行财物后,于七个工作日之内通知申请人(一般三天之内就会通知),告知申请人已经执行到的标的,同时告知申请人带好相关证件,文书,到法院进行接收.涉及现金现在都是使用现金支票(由该法官出具手续,到该院财务室领取.双方当事人当场直接交付的除外)涉及财产的,由该法官开具相应的解封手续,或者裁定书,再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当天办理当天就可以兑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