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4月开具了3%征收率的普票,现能否按照1%计算缴纳增值税?
更新时间:2021-09-14 11:20:22 • 作者:CURTIS •阅读 8366
- 请问老师,小规模税率由3%降为1% 小规模的专票普票都可以开具1%的增值税税率吗?
-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降至1%,3月-5月份我还能否开具3%的发票?
- 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3月1号没升级开了3%税率的发票,没有按1%开可以吗?
- 我司是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征收的政策到什么时间结束?
请问老师,小规模税率由3%降为1% 小规模的专票普票都可以开具1%的增值税税率吗?
题主,根据最新政策,小规模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
所以,当前其他地区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开具发票时,无论是普票还是专票,增值税税率均为1%,但注意不要是特殊的业务类型。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降至1%,3月-5月份我还能否开具3%的发票?
是可以继续开具原税率发票的,就是你放弃当前的税收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3月1号没升级开了3%税率的发票,没有按1%开可以吗?
你好,希望能帮助到您!建议作废,重新用升级后的开具,避免届时申报时对收入金额认定的问题。
我司是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征收的政策到什么时间结束?
税务总局公告2113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5261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根据《财政部4102 税务总局1653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的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的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