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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诉讼请求可否起诉两次? 驳回诉讼请求和驳回起诉

同一个诉讼请求可否起诉两次?驳回诉讼请求和驳回起诉

同一案件,上诉理由不同,同一诉求的,可以再起诉吗?

1、同一事实及诉讼请求已经过法院判决确定的,不能再次起诉。

2、同一事实法院没有受理或者撤诉的,或者不是同一诉讼请求的,可以再次起诉。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同一个案件 法院宣判后 原告还可以再起诉吗 如果可以 还可以再起诉几次呢

不可以再起诉了,已经宣判的判决,原告再起诉法院会告知只能申请再审,但是申请再审需要满足条件,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扩展资料:

再审的材料和再审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审查申请和再审法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合同纠纷能二次起诉吗?

补充问题的回答:

画个图片给你解释

签订合同-------1-----起诉----2---二审判决判决生效---3--执行---4--现在

您说的是房东想索取3,4阶段的房租对么?

您说的双方将门市上锁是什么情况呢?还有您是否将房屋完全恢复原状,可以让房东再次租赁给其他人,还是说您上了锁,他打不开,且里面还有您的货物之类的。

合同法法条 

第二百三十五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

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3,4阶段, 根据法条,如果您仍然实际上占有使用这个房屋,导致房东未能继续出租的,那么您应当支付这部分的房租。这个不属于重复起诉。因为之前判决的是部分是你们之前存在租赁合同,您应当交房租的那段时间。后面他在起诉的话,就是您实际占用房屋的这段时间的房租了。可能依据存在实际的租赁合同而起诉。或者是是后合同义务的违背,请求损害赔偿。这个就看法官的判断了。如果您在判决生效之后,已经将房屋恢复原状,房东可以再次租赁给其他人,那么34阶段就不需要支付租金。总归一句话,就是得看你俩的实际情况了。

对于第2阶段的租金,需要看原审中原告方起诉要求支付的租金范围是从什么时间段到什么时间段的,以及原判决是不是作出了处理来分析。原告要求且法院判决,那么再次起诉,这部分就不管了。如果原告要求了,法院没判决,那就是原告申请再审,就是审判监督程序。这个程序能不能成,就看法院批不批了,批了就会启动再审,重新审理原案。如果原告没要求,那么如果在下次起诉的话,法院会审理这一部分。这部分的租金,因为那个时候你俩的租赁合同没解除,合同结束应当自判决生效之日解除。你就应当支付房租。

这个得看之前的判决是什么性质了。

如果之前法官是判决继续履行合同,然后依据这个,让你支付的房租什么的。那么你们之间的三年租房合同还没有履行完毕。就应当继续履行。你在接下来的诉讼中继续支付房租的面很大。这个是不违反一事不再理的或者是“处分”的民诉原则。

如果之前判决的是根本性违约,支付违约赔偿,赔偿对方损失什么的,承担违约责任,那么你接下来不再支付房租的机会就比较大了。

另外,应该是得参考你和房主之间有没有什么后续的活动,比如说你还占用人家的房子啊,或者是他收回房子,自用甚至租给别人的情形来界定你俩的状况了。

在民诉中,如果原告放弃了诉讼请求,可否以后再次起诉

可以,只要不是法定的重复起诉情形,当事人放弃了诉讼请求也可以再次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中的重复起诉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

第177条: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第117条: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188条: 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上述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之所以会有如此不同的规定(民诉中一般受理,刑诉中一般不受理),其根本在于民诉中当事人有相当大的诉权处分权。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一事不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