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厂里打工,同领导签合同会不会引起他们不愉快?他们以后会不会对付我?
进厂签合同 如果我不去上班,他会不会告我
不会的
已经签了合同,我不想去上班,老板会不会找我麻烦?
没关系,因为试用期就是要让双方在一定时期内有相互了解,相互犹豫的时间,你现在还没开始试用怎么就开始签合同了,真是了不起!不想去的话,跟老板打个电话说声吧.
我在厂里上班,现在不想做了,但跟老板签得有合同,怎么办?
你现在只是想不干,那么基本上可以定性为基于“绝对的无因解约权”解除劳动合同.你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赔违约金的说法.但是,如果你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相关内容的话是有可能要支付违约金的. 不过,你应该没有上面所说的但书情形,只是普通的劳动合同.所以,提前通知30天就可以走了. (如果是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反法律相关规定损害劳动者利益的.这种情况下甚至可以要求对方支经济补偿金)
问我到一个工厂打工签长期的合同,但只会工作一个多月就辞职,这对我会造.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提前3天通知对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使用期满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是上述情况下你提出而单位又不同意的辞职的,那么,损失就是有可能要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享受不到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权益、面临重新寻找工作……
我在外面一家加工厂打工,和老板签了3年合同,现在做了两年不到.看不惯老.
下面是我摘录的《劳动合同法》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条款: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
我是一个打工者,我进了一个厂里,我跟老板签了3年的合同,现在才干1年,老.
如果是老板违反合同,你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让老板赔偿
跟老板签了劳动协议书之后突然不来上班了?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此协议不但无效,老板还会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查处.
我在一个单位打工,都干了一个月了,我一直要求和他签合同,可是他们就是.
到劳动局去告他们啊·
打工签合同,老板让我签两个月,我说干不到那时,他说到时候可以商量,现在.
报警,他一定会同意的
和公司签了合同,刚签完就想走了,会不会走不了,不会不给我发工.
劳动法规定,辞职提出三十天就可以走,并结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