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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员工可以辞退? 企业需要什么样的员工

什么样的员工可以辞退?企业需要什么样的员工

什么样的员工必须辞退

企业要发展强大,不仅需要引进各类人才,也需要辞退那些不适任、不利企业发展的员工,尤其下述几种人企业必须辞退:

  “拉帮结派者”

  这类员工精力根本没放在工作上,而是玩很阴的“公司政治”,或许为了“制衡”领导,或许为了树立个人“权威”,或许为了获取不当“利益”,或许为了“打击报复”同事,或许为了自己寻求“靠山”,采取利诱、威胁等不当手段拉拢同事,自立“山头”,致公司全局利益于不顾,形成“各自为政”的派系,搞的整个企业人心惶惶、无心工作,严重破坏企业整体战略的推进,严重破坏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严重破坏公司的稳定、和谐、发展!企业里一旦发现有拉帮结派者,不用迟疑,立马辞退即可!

  “贪污受贿者”

  这类员工往往是“伪善者”,表面上奉公守法、两袖清风,讲的头头是道,实际上唯利是图,喜欢投机取巧,习惯于假公济私、敲诈勒索等,比如侵占采购款、虚报差旅费、吃回扣、侵占建设费用、克扣下属福利等,这类人诈的狠,很会隐藏自己,不容易被发现,因此企业应该对掌管实权者,尤其是掌握财务、费用、采购等实权者加强监控,加强审计,强化举报,不仅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如有“贪污受贿”,一旦核实,除赔偿、罚款之外,犯行重大者应及时诉诸法律,用法律制裁其贪渎的犯行。贪污受贿,是典型的职业道德败坏,也是典型的违法犯罪,赔偿、罚款、辞退只是企业方面最轻的处分。

  “个人主义者”

  这类员工极度崇尚自我,以自我为中心,自以为是,崇拜个人英雄主义,不管对与错,总喜欢表现自己,缺乏团队意识,不愿意协调、配合,不服从上司指挥,甚至不遵守纪律,只凭想当然干工作,不按流程做事,明明自己不会做、不明白,却不喜欢听从别人,也不接受别人的帮助、指导,工作经常偏离企业的规定。偶尔取得一点成绩,就沾沾自喜,到处宣扬,唯恐别人不知道他的“本事”,做错了事,也不接受上司的批评,总有借口和理由搪塞。与别人关系处理得一般,同事们也不太喜欢他。这类人不适合现代企业的管理,对企业的目标实施、团队建设、人际关系、企业形象等有损害,这类人除了辞退之外,很难通过交流、、学习、帮扶、教育等来改变他。

  “严重违纪者”

  这类员工自我约束力太差,多数是属“破车子”的,一天不拧螺丝就松懈,他们脑海里没有纪律意识,小错三六九,大错二五八,拿违法乱纪不当回事,做事为所欲为,不计后果,很容易铸成大错,对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对此类严重违纪者,不能迁就,必须快刀斩乱麻,按企业法规该开除则开除,否则企业法规就是摆设,就难以服众,甚至其他不肖员工也顶风而上,以身试法,如此对企业的损害就更大了!

  “造谣生事者”

  这类员工总喜欢捕风捉影、道听途说,尤其对别人隐私肆意捏造、夸大、传播,在同事间搬弄是非、散播谣言、破坏团结,严重毁坏了他人的形象、名誉、威望等,甚而给当事人带来无法挽回的重大影响,这类人是企业的毒瘤,是破坏企业和谐、稳定的元凶,不辞退不足以平民愤。

  “吃里扒外者”

  主要是辞退那些职业道德差、其他企业暗派者的吃里扒外者,职业道德差、其他企业暗派者,根本没有企业忠诚度,不辞退只会养虎为患。

  “屡教不改者”

  这类员工工作很努力、很认真,就是“笨”,一件事情、一项操作,教个三两遍都学不会,还老是犯原先的毛病,******病不停地重犯,改不胜改,有时候就是学会做某件工作,也得付出很高的成本,对企业来说,甚至是得不偿失,故不得不放弃帮助与同情,辞退这些不适任者。

  “滥竽充数者”

  这类员工不懂装懂、不会装会,自己没有一技之长,在企业里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能混多长时间算多长时间,他们靠集体来维护自己,靠“大锅饭”来隐瞒自己,一旦实行“单干”、计件制,他们就露马脚了。保留这类人,就是侵害了其他能干员工的利益,辞退滥竽充数者则是兼顾了员工的公平和利益,也能提升企业的利益。

  企业通过选聘引进、辞退淘汰的过程,才能去伪存真,选优去劣,最终选出、留住适合企业发展的人才!

管理者要知道什么样的员工必须辞退

有以下情况的员工必须辞退。

1、文化程度、技术职称、身体健康状况、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达不到用人单位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一、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辞退员工。

  要正确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把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原则。用人单位首先要证明单位是否有录用条件,同时还得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知何为录用条件,或无法证明该录用条件就贸然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维权意识强的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此时公司往往在管理上会陷入更加难堪的境地。

  二、辞退有过错的员工应有事实依据和制度依据。

  对于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并非可以一概辞退。劳动法规定必须是严重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方可辞退。因此,何谓严重违纪,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就至关重要了。单位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对严重违纪的情形要有明确规定,并且注意保留员工严重违纪的事实依据。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也可随时辞退,但同样要注意举证尤其是对何谓重大损害的举证问题(最好还是有制度依据,手里有证据,公司、部门下达的处罚通知单或其他员工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此外,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单位也可以随时辞退。

  三、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通知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辞退无过错的员工仅限于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根据其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公司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规定一: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规定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定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规定四: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