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追尾轿车电瓶车人受伤了怎么办?(我是轿车被电瓶车追尾,对方全责但是受伤了!!必须要出免责赔付吗?对方没保险)
- 我是轿车被电瓶车追尾,对方全责但是受伤了!!必须要出免责赔付吗?对方没保险
- 电动车追尾汽车 电动车主 把我们跟 保险公司 告上法庭 具体怎么处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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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轿车被电瓶车追尾,对方全责但是受伤了!!必须要出免责赔付吗?对方没保险
这一切算国家赔偿。是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里边。付出的。作为你。做一些善事。你心里边会一定很好受。但是在这个里面。主要还是由他自己。对自己进行负责。你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例。要对你的车辆进行赔付的。但是你第二年的保费。是不受影响。很明显。骑车人。和交警队是有一定说法的。你可以把这些事全权委托给保险公司让他们出面来处理。你可以不管。
电动车追尾汽车 电动车主 把我们跟 保险公司 告上法庭 具体怎么处理啊?
1、一般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交警基本判机动车的负主要责任,原因非机动车是弱势群体,记得前段时间我开车被一个三无的摩托追尾,交警判我全责,原因对方没保险,赔不起我。呵呵笑死我咯,当初我看到没人伤才认的全责,要是出现人伤我才不会认。
2、保险公司只会赔偿直接损失,不会赔偿间接损失,他所找你要的是间接损失,不在保险赔付范围内。
汽车和电动车相撞 电动车人受伤 责任如何让判定
交通部门认定责任,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不服责任认定,参考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节 复 核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电动车相撞,对方受伤,如何处理
1、以交警出的事故认定书为准
2、在未出之前,尽可能向交警说明情况,并找证据,态度要好
3、如果一切如你所说,那你应该是次要责任,赔付20-30%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