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21年1月26日法院判决我借款按约定到期归还,单位在借款没到期就把我开除了合法吗?
- 借钱不还,请问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 借款期限到期后未还,之后又签订了一份承诺还款的协议,目前承诺的协议还未到期,能否起诉已经到期的借款
- 贷款到期无法归还,法院执行是什么后果
- 借款约定了还款日期但又约定到期不还按月利1分怎么计算时効期?
借钱不还,请问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是两年(包括借款纠纷),从约定还款期,或者对方曾经答应延迟后的新日期或能证明你追要过的日期开始重新计算两年。
当然,现在既然已到了还款期,那么你可以诉至法院要求他归还借款。
不过,原来的“到期不还,自愿将自己财产清偿此债务”的约定无效,因为法律禁止在签订抵押合同的时候就有这样的约定(见下面法律的第四十条)。如果到期对方没钱归还,这时候才能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见下面法律的第五十三条),经双方另外作出新的协议,可以将抵押物折成价款作归还。
如果对方不愿意定新协议,那就等法院判决后拍卖该抵押物来优先受偿了。当然,如果抵押物的价值超出原先的借款数额(包括利息)的,只能将抵押物中按实际借款数额的部分来清偿,而不能拍卖或变卖所有抵押物来超额偿还,因为,这个,法院是不支持的。
以上两种情况均可以同时诉至法院,等判决胜诉后申请执行。
另外,要知道的是,法律规定,房屋、汽车等特殊财物的抵押应当到相关住建局、车辆管理所等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从登记之日起才开始生效,否则原先的“房屋、汽车”的这部分抵押约定的内容是无效的,就只剩存款的抵押部分有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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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
第四十条 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期限到期后未还,之后又签订了一份承诺还款的协议,目前承诺的协议还未到期,能否起诉已经到期的借款
同一个人分三次跟你借款,每次都是签署一份借款协议?之后又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承诺?
你上诉的话中,已说明,他将三份借款于2011年7月1日还你,那么,那两份到期的借款,将重新计算时效了。时效从2011年7月1日起开始算起,2年之内都可起诉。
而,因为签了承诺还款协议,且一签三份,在2011年7月1日前起诉的话,可能会不予受理。不过你的协议我没有看到,我也仅能从有限的资料里面得出的推论。仅供参考吧。
贷款到期无法归还,法院执行是什么后果
首先债权人会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你归还本金和利息;
法院判决后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归还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和财产保全,可以划扣你个人银行帐号里的金额,也可以将属于你个人名下的不动产查封直至拍卖;个人没有可执行财产的,会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处以行政拘留。最后,拍卖所得在偿还债务后有余的,将返还给你本人。
个人建议,
积极处理欠款。如果是房贷,确无能力偿还的话,建议你先到中介公司挂牌出售。否则走到拍卖流程成交价格会很低,对你不利。
借款约定了还款日期但又约定到期不还按月利1分怎么计算时効期?
既然约定了借款期限,那么就从借款期限届满后三年内即为诉讼时效期间,一旦超过虽然法院会受理,但是一旦对方抗辩称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你的债权将得不到法院保护。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只要你有证据可以证明存在上述情况,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