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职业

公司合并占了我办公室,部门领导给我新排的办公室不尽人意,期间她说过让我辞职,我现在不接她电话?(单位合并对领导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

公司合并占了我办公室,部门领导给我新排的办公室不尽人意,期间她说过让我辞职,我现在不接她电话?(单位合并对领导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

单位合并对领导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

合并当然好啊,有利于开展工作,至于主任方面的,那就是有能力上,没能力的被淘汰。

最近2个单位合并了,我被任命为新科室2个科室的的科长2个科室合署办公,

你不用怯场,大胆领导。注意很好的团结你的下属,也包括那位原科长,做到不歧视她。威信的建立不是靠横眉怒目而是公正无私,身先士卒。这样才能带领大家,才能服众。那位原科长,现在是你的下属,你当然应该大胆领导,切莫束手束脚,注意方式方法就可以了,如果她倚老卖老,不听指挥,先用个别聊天的方法指出,勉励她改正。再不然,就在有少数人在场的时候轻言细语的提醒她;如果还是与你不合作,就可以在全体会上批评了。这是你的职责所在,名正言顺。她也是过来人了,不会那么傻犟的,你不用胆怯,公正无私,她是邪不压正的。此复,祝好!

公司合并要把我放到集团下面某个部门,我不同意怎么办

劳动仲裁的受理和立案是有条件的,大致如下: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二、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在30日内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受案范围: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四、受案条件:

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

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

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

以上是受理范围和立案条件。

但是,在现实中也不都是这么死的,和你类似的情况中,有些人的确是争取到了补偿的。比如这个(转载公爵乖啦在另一个问题的回答):有证据证明你是本公司员工,有证据证明你当时应聘的是一个部门,现在因合并你调到别的部门,辞职有补偿。

我同学就是这样,原来在a部门,后来a部门撤销让他去b部门,职位,级别不变,不同意辞职,要了6万多补偿

追问

我去时应聘销售1600.后调岗加薪变成主管5600,公司就不主动解除合同,就是为了不补偿,说你来时应聘的销售,你现在回销售

你同学是通过仲裁要的吗

追答

没走仲裁,我们都是法学毕业的,他虽然不是律师但这些都是法学常识,又有签的合同。开始公司不同意,后来同意了(只要有证据谁都能想到仲裁结果),便没走仲裁程序。

由于单位合并,现在的科室也搬到新的单位去了,科室领导和同事也换成不认识的了,但是原来科室的业务就我

如果不存在高技术含量的问题就不遗余力的解答同事们对你的求助,因为业务只有你自己懂,所以你不能太吝啬,领导向你请教或者咨询的时候要谦卑,不要抢了领导的面子,剩下的就是努力工作,搞好同事关系和上下级关系了,祝你工作顺利早日升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