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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恐吓我,我能立即辞职拿到工资吗? 辞职后老板不结清工资怎么办

老板恐吓我,我能立即辞职拿到工资吗?辞职后老板不结清工资怎么办

老板恐吓员工,我为此辞工可以得到补偿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建议你在对照条款时,要注意两点:一是老板恐吓威胁的目的,是强迫你工作(如果按照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要求你工作,你偷懒不干另当别论); 二是这种恐吓威胁,你要有拿得出的确凿证据。如果符合这两点,那么你不用辞工,直接离开。并且直接去劳动监察部门出示证据,申请裁定老板依法赔偿。

公司领导威胁员工怎么处理。我可以申请离职。拿到赔偿吗

你好

自己辞职的话,一般情况下无法得到赔偿,这不是可以得到赔偿的条件。

辞职了,老板不发工资,还辱骂恐吓我! 我该怎么办?

听了你的描述,我也为你气愤。这样的老板,我们是应该教训一下的。根据2008年度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与企业有实际的雇佣关系,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应该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得违反。也就是说,虽然你没有签合同,但因为雇佣关系成立,还是可以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的。对于劳动合同法的普及度,2008年因为奥运等的关系,成为一个敏感的话题,为此劳动合同法还作了修订。员工如果没有签订有违约金(需包含详细数额)合同的话,都为普通合同形式。普通合同下,员工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无论上级批准否都可以在一个月满离职,并且公司不得借故扣员工工资。虽然你不到一个月走人,但公司扣除你3个月的工资是违法的,根据该项内容,你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由114或各种途径查询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负责人电话举报不正当的行为来维护自己的权力,祝你成功。

根据你的补充我也来负责到底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可能需要你提供你离职申请的相关资料,你说的财务签字的资料上如果有日期能说明,或者说有其他证明你的有具体日期的文件(离职手续),都可以成为证据,否则可能劳动仲裁会自己调查。假设你没有证据,那么公司根据规定,需要扣除你不到一个月工资(一个月工资-从申请日8号到你离职日26号的工资),但至少应该付给你两个月以上的工资,否则就是不合法的

老板不准辞工的还恐吓我

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恐吓或打你,

你要立即报警,

并要求警察做笔录,

以后你要是出什么事,

比如被陌生人打了,

你再报警时

你老板就有最大嫌疑。